青山区民政局婚姻档案管理

婚姻登记处单设婚姻档案室一间,存放2011年至今的青山区婚姻档案。按照婚姻档案管理要求,所有档案当即办结、当即装订整理,每天一归档,每周一入库,档案存放一卷一档,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
一、婚姻档案查阅适用范围
   
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;公检法、纪委等相关部门。

二、档案查阅所需证件

1、婚姻当事人查阅只限查阅本人婚姻档案;

2、婚姻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;

3、公检法、纪委等相关部门需持工作证、单位介绍信、协查函等原件。

三、查阅方式

对查阅档案的当事人或公检法、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详实的查档登记,由档案登记员负责记录、查档、复印、加盖查档专用章。